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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则:不向俗人说僧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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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则:不向俗人说僧过
现时有些僧尼,为了拉信徒,不惜用妄言、恶口,诽谤邻近寺院,妄以为这样可使邻近寺院的信徒,到自己的寺院来拜拜,岂知信徒听到你们出家人,互相攻讦,为避免是非起见,干脆以后都不到寺院去了。如此蠢行,既损人又损己,切须痛改。《萨婆多论》云;‘若向白衣说比丘罪恶,则前人于佛法中无信敬心,宁破塔坏像,不向俗人说比丘过恶,若说过恶,则坏法身。’这意思就是,向俗人说出家人的过恶,会永远不得成佛的,因为他的法身已坏了。《轮转五道经》云:‘为人喜传人恶,死入地狱,烊铜灌口,拔出其舌,以牛犁耕之。后转生为恶鸟,人闻其声,莫不惊怖,咒令其死。’观乎此,好揭发他人阴私者,等于自找苦吃,何苦来哉!
录自《沙弥律仪要略集注》页四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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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则:妄语者法不入心
第四十六则:清凉国师四十齿
补篇 一、僧俗夜话神异多 (三)预知时至
第六则:亲眼看到母升天
第四十三则:饮酒者国破家亡
第二十一则:教养儿女有义方
第十四则:误杀者亦须误偿
第四十七则:锄金不顾的贤者
第三十三则:为获名利现道相
第十二则:观音菩萨作护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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