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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则:一句恶言堕狗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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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则:一句恶言堕狗身
恶言之害也,按《贤愚经》和《报恩经》皆有记载。佛言:过去迦叶佛时,有一年少沙弥,见一老比丘读经时,气弱音浊,对之轻笑道:你读经的声音像狗吠。老比丘对他说:我已证阿罗汉道,你轻笑圣者,应速忏悔。年少沙弥非常恐怖自己的失言,立刻诚求忏悔,幸免地狱,还须五百世堕作狗身。尔时百千大众,闻佛所说,皆发誓言:‘假使热铁轮,在我顶上旋,终不为此苦,而发于恶言。假使热铁轮,在我顶上旋,终不为此苦,毁谤贤圣人。’尔时有五百商人,带此一白狗旅行。中途休息时,狗盗吃商人所作之肉食,商人很气,断狗四足,丢到粪坑里。被舍利弗尊者天眼看见,狗在坑中痛苦饥饿,就拿一钵饭去喂它,并向它说法。这狗饱食又闻法,心生欢喜,死后转生舍卫国婆罗门家,名叫均提,到七岁时,从舍利弗出家。因夙世持戒善根故,不久即证阿罗汉,具六通神,自见前身为狗,蒙师舍利弗救度,今得人身,又证圣果,遂发愿长作沙弥,不受大戒,以便终身侍奉师父,报答师恩。试看,说了一句恶言,受五百世狗身,可不畏哉!
录自《沙弥律仪要略集注》页五○~五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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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则:观音菩萨作护法
第十八则:结婚比丘非僧人
后记
第十六则:因果循环的定律
第二则:续佛命脉舍金表
第十三则:千亿天神愿供养
第三十五则:息淫念的狄仁杰
第十三则:杀生食肉皆恶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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