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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则:结婚比丘非僧人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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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十八则:结婚比丘非僧人

  现在全世界的佛教国家,如中、韩、泰、印、越、缅、锡、柬......等地的僧人,都仍然遵守佛制,无妻无子,惟独有人误会日本僧人,娶妻生子。须知道日本净土真宗的本愿寺里,娶妻生子的传教师,是居士身份,非‘结婚比丘’也。
  考日本净土真宗传教师的娶妻因缘,起源于摄政关白时代,亲鸾上人年青英俊,善于说法,很得朝野钦敬。当时摄政王公关白之女,私恋亲鸾,意欲逼他还俗结婚。适亲鸾的师父法然上人,大倡净土法门仗他力了生死之说,于是关白询问法然道:我今居俗,上人出家,我们同是念佛,是否功德同等——同生西方,同了生死?法然答是同等。(按净土法门,出家众可得上辈往生,在家众最高仅能中辈往生。)关白抓住此语病就说:既是出家在家念佛功德同等,即请上人命令高足与小女结婚。亲鸾慑于关白之淫威,不敢违抗,乃舍戒还俗结婚,并迁出原住之寺院,另建新居。因亲鸾善说法,信众很多,显得独成一派,类似我国的居士林,即今日本之净土真宗。(续明法师遗著一二六一页云:‘但据去年日本京都西本愿寺传教师飞利浦、查理、爱德曼致函‘佛教世界’声称:“真宗并无僧侣比丘教士等,本愿寺传教师,皆是佛教讲师,并不自称僧人,亲鸾上人脱离僧侣生活而返俗作居士,以居士身传教。最要者,即为本愿寺传教师并非破戒之‘结婚比丘’,不可作此想。日本比丘亦如西洋比丘,坚持佛戒,住持佛法。因真宗多为西方佛教徒误解,故特为说明。”(见《海潮音月刊》第三五卷九月号佛教简讯栏‘日本京都’条)’由此项声明,可知世人以为日僧娶妻生子,皆是误会。台湾过去受日本统治之影响,本省人亦有作东施效颦者,娶妻生子,居住佛寺,宣传佛法。此等人若‘并不自称僧人’,亦可视作‘以居士身传教’的‘佛教讲师’;若‘自称僧人’,那就是‘结婚比丘’,破戒又破见的恶人了。
  录自《沙弥律仪要略集注》页三六~三七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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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第六则:安心受报出三界
 第二则:慈悲为成佛之本
 补篇 六、南普陀的精神(一名:黄袈裟的来由)
 补篇 三、度鬼要以慈悲心
 第二十三则:护僧物如目中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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