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无量香光 · 显密文库 · 手机站]
fowap.goodweb.top
{返回首页}


《入中论》第十次课程 第十九讲之:眼与境识虽同在,彼此全无“生”价值;故若因果同时,他生依然不成
 
{返回 入中论讲记·110 文集}
{返回网页版}
点击:3507

《入中论》第十次课程总第十九讲之:眼与境识虽同在,彼此全无“生”价值;故若因果同时,他生依然不成

主讲人: 上明下贤法师

主办:北大禅学社

时间:2009年5月30日晚

地点:北京大学理科1号楼1114室

    眼与境识虽同在,彼此全无“生”价值;故若因果同时,他生依然不成
 
眼识可有同时因,眼等想等而是他,

已有重有生何用?若谓彼过上已说。

中观论师提出的第二个具体反驳,证明,在因果同时的情况下,他生也不成立。

如果说,眼识与对境同时生起,那么,眼识作为他体已经在那里存在,又有什么必要再产生一次?你们说,因为眼识还没有存在,由于外境刺激,才产生出来。我们说,没有存在,眼识就不能算他体,这种过失,我们已经分析过了。

刚才不是说找不到同时吗?只要是因果就不可能有同时,不可能找到同时存在的因果关系。从无到有,叫“生”;从有到无,叫“灭”。他生论师就说:“现在找一个同时的因果关系给你看。”

这个同时的因果关系是什么呢?就是眼睛看东西。我的眼睛、眼识、还有对象。我在看东西时,一睁眼,哇,上百人坐在我面前,我看到了。大家在这里,我真就看到了,比摄像机还及时:你在抠耳朵,我就看到你抠耳朵,你在眨眼,我就看到你眨眼,你笑,我就看到你笑。眼识与对象应是既同时、又互为他体。

中观论师说:

    已有重有生何用?若谓彼过上已说。

如果说眼识和对境同时存在,对境引生出认识,那么,以对境为因,以眼识为果。
    中观师说:
    眼识已经与对境同时存在了,又何必再产生?从因(对境)生果(眼识)就是没有意义的。如果你们说,眼识还没有存在(若谓无彼),是由于对境刺激,才产生出来的,那么,这样,就是因在前、果在后,这种过失,我们已经说过了(过已说)。

这种情况下,他生无法成立了,你还是放弃他生的执著吧!

因此,综合这两种情况来看,如果因和果彼此能构成他体,即二者同时摆在那里,那么,它们之间没有生成的意义。因为没有生成的意义,所以他生不成立。如果因和果有生成的意义,即因在前、果在其后生出来,那么,一个在时,另一个不在,二者根本不能构成相互对待的他体关系。因为彼此不算他体,所以谈不上从他体生出。因此,他生这种说法是空洞的,不成立。

关于他生,我们就学这么多,不能再说下去了。我看大家眼睛瞪得好圆,但未必都懂。慢慢地要预习一下,不预习会被绕进去。其实不会太难,回头看一下,就会发现:“哦,原来确实是这个道理!”

月称论师的高明就高明在这儿,他举的这些例子,不是在世界上找不到的,都是世界上能找到的道理。他就用中观的正见,契入到这些能找到的事实中,让我们首先产生世俗意义上的理解,然后契入中观正见,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步骤。

 


{返回 入中论讲记·110 文集}
{返回网页版}
{返回首页}

上一篇:《入中论》第十次课程 第十九讲之:因果同在时,二者非因果,如秤之两头
下一篇:《入中论》第十次课程 第十九讲之:总说四部宗派
 《入中论》第六次课程 第十一讲之:分别二谛与四谛的智慧
 《入中论》第六次课程 第十一讲之:实践的中观第五种:直接了当的中国禅宗..
 《入中论》第七次课程 第十三讲之: 六种逻辑因果关系
 《入中论》第一次课程 第一讲之:略谈“法”
 《入中论》第四次课程 第八讲之:佛教批评科学,星系当让须弥
 《入中论》第五次课程 第十讲之:诸地菩萨也各有障碍
 《入中论》第四次课程 第八讲之:一杯水的世界
 《入中论》第八次课程 第十五讲之:即色宗
 《入中论》第七次课程 第十三讲之:有为实相即是无为
 《入中论》第八次课程 第十五讲之:辩破六家七宗,确立中国禅法
全文 标题
 
【佛教文章随机阅读】
 圆满临终关怀 (道升居士整理)[栏目:临终关怀]
 73.问曰:若尔者,毗尼中何以一比丘言,我知佛法义,受五欲不妨道,是比丘应诃乃至三不止,摈出?[栏目:大智度论·四百问答]
 菩萨游戏人间[栏目:静思晨语·证严上人]
 第三部 祈请莲花生大士的力量和慈悲[栏目:西藏医心术]
 所有修持功德回向法界众生[栏目:普陀遗珍·印光大师开示精编]
 依止善知识是修道的根本——从《菩提道次第略论》谈起(释成峰)[栏目:戒幢佛学研究所2002级学员文集]
 高级佛学教本 第一课 律宗 (一)[栏目:高级佛学教本]
 中国佛教的社会形象和历史发展趋向[栏目:王志远教授]
 找到生命的真相[栏目:索达吉堪布·微教言]
 认识无常[栏目:找回内心的平静]


{返回首页}

△TOP

- 手机版 -
[无量香光·显密文库·佛教文集]
教育、非赢利、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
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
www.goodweb.top Copyrights reserved
(2003-2015)
站长信箱:yjp990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