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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婚先同居不可提倡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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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婚先同居不可提倡
我们这个地球形成了,光音天的天人,神足飞空来到地球,饮甘泉、食地肥,化身变肉身,不能再回去了。当时的初人,都是赤身露体,男女之间,有性轻薄者,很自然发生了调戏的举动,有人见之,乃向公人(制度的开始)报告,其公人在地上划了一个直径一丈的圆圈,处罚男的站在圈内,重者三天三夜,但女之一方,心性较软,不忍男方受罚,乃在男方站立之一丈圆圈之外,不肯离去,并为男子送饮送食。公人见之,无法可施,乃将这一对男女逐出境内,公人并以证人之身分,向这一对男女说了一些如何相处及生活之道,这算是男女组织小家庭,生男养女的开始。
 
后来人类文明进步,有礼教,重制度,结婚之仪,就更为隆重了。由此可知,要维人之伦常,社会不乱,男女之结婚制度,不可任意破坏,至于隆重与单简,则视环境而定,实不可提倡同居,破坏善良风尚。兹证如左:
 
公元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,台湾的中国时报,第十三版有一则标题为「同居,兴大女生怕怕」,「问卷调查近八成反对,认为没安全感」,其报导说:
 
【台中讯】中兴大学「兴潮」刊物,最近对一百位同学进行关于大学生同居的问卷调查,结果显示,有将近六成的男同学赞成同居,却有将近八成的女同学并不赞成同居。
 
由兴大新闻社第十一届编采营出版的「兴潮」分析这项问卷调查结果指出,在赞成同居的男同学中,有一半认为互相照顾是最大的主因,女同学却认为切磋课业才是助力。此现象与一般人认为感情成熟才是主因有一段的差距。另也有少部分同学选择省钱。
 
在赞成的一方中,男性对于自己是否会尝试,近四成寄望将来,而女同学却有七成表示不会去尝试,代表了同居对两性的影响层次不同,而女性显著地较不轻易去尝试。
 
至于反对的一方,逾五成男性认为同居没有保障及年龄不合适,女姓对于各方面都有不安全感,男性仅一成认为同居会伤风败俗,可见社会之看法已非主要考量因素。
 
而同居后压力来自何处,男女的看法大致相同,逾五成认为压力来自父母,其次是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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