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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业不作不得,作已不失之理趣观之,应如何理解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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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第七二则】
  问:有谓佛证不他求,谓自心清净即是佛;或说:“我修无上胜慧,不思善不思恶,但观本来面目,烦恼自灭,加物沉水,如水自澄清”等语。以业不作不得,作已不失之理趣观之,应如何理解?
  答:“自心清净即是佛”,这句话基本上是正确的。但讲得太过简略,容易让人产生误解。如果有人误解为任何亦不修就可成佛,则可问他被等业力习气,究安置於何处?抑安置於佛心上乎?五无间粗显业,杀父母、杀阿罗汉摄人身业,破和合僧摄入语业,以恶意出佛身血属意业。仅为不杀,即成无记,应於不杀作断离业,乃成为善。赞十善为依处如地基。若遇不善知识,教他任何亦不修,只求清净本心,则无暇修善,空过此大义人生,深为可惜!当知不思善,不思恶,但观本来面目,彼等住昏昧中,一善未作(杀之恶未思,不杀之善业未思)。孰不知不思善恶亦不能今昔所积业习亡失,而昔业仍如影随形,若遇因缘聚会时,果报还当彼自受(不思善恶亦不能不受),虽以不受後有之阿罗汉,亦须偿清旧债(恶业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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