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无量香光 · 显密文库 · 手机站]
fowap.goodweb.top
{返回首页}


地藏王菩萨发了大愿“地狱不空,誓不成佛”,好像永远也实现不了。这个问题,您怎么看待呢?
 
{返回 索达吉堪布·问答释疑 文集}
{返回网页版}
点击:4709

  问:我是华中师范大学哲学系的博士生。因果观点在佛教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,也就是说,种豆得豆、种瓜得瓜,有因必有果、有果必有因,因果循环、报应不爽。那么假设一个人前世造了杀业,今生必然有个实施者对他报复。如果这个实施者不进行报复,因果必然性就好像断裂了;如果他报复了,这人又不能放下屠刀、立地成佛,地藏王菩萨发了大愿“地狱不空,誓不成佛”,好像永远也实现不了。这个问题,您怎么看待呢?
  索达吉堪布答: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、“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”,这个理念我在读师范时就非常接受。当时有位老师的思想跟我冲突,天天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打压我,我有时候故意跟他辩论,他讲不清楚的话,就开始严厉批评我……后来我们俩也和好了,我出家以后,他也能理解。如今我们遇到了,彼此还是很客气。
  种瓜得瓜、种豆得豆,实际上是因果很深的道理。这个道理告诉我们,一个人前世杀生、后世受报,完全是自作自受,并非由上帝或造物主在操纵一切。它也是一种自然规律,比如你播下了毒药的种子,果实一定是毒药;你若种的是甘蔗,得的果也一定是甘蔗。同样,造恶会招致痛苦,行善会获得快乐,这也都是一种必然规律。
  当然,因果报应的体现,并不是造了“因”,马上就会成熟“果”。佛经中也说,造业受果有三种情况:顺现法受业是此生造业,此生成熟;顺次生受业是此生造业,下一世成熟;顺后受业是此生造业,第三世之后成熟。因此,有些业你造了以后,可能需要很多劫才会成熟。
  这种因果循环的细微之处,唯有佛的智慧才能彻知,声闻阿罗汉都无法了知其来龙去脉,所以是非常甚深的。但尽管如此,我们看到很多人今生中的苦乐,也可以推知这跟他们前世有关。与哲学的推理结合起来,完全可以论证这一点。
  那么,假如众生一直造恶的话,地藏菩萨的大愿会不会不能实现呢?没有这个过失。虽然地藏菩萨发了宏大的誓愿,但并不是要等地狱全部空了,他才有机会成佛,这个大愿主要是体现了他的精神非常崇高。比如,一个老师说:“没有教完所有学生之前,我不会离开。”但实际上,学生的数量会不断增多,直到这个老师去世,学生也不可能教得完,但以此却可以看出他特别远大的志向。
  佛教中不管是文殊菩萨的发心、地藏菩萨的发心,都是要先度尽众生,自己再成佛。这说明他们发心力量很强大,但并不是说,众生度不尽的话,他们永远也成不了佛;或者,哪一天众生真的度尽了,这些菩萨就无事可做了,全部下岗了,不会有这个过失。反而,因为他们的愿力极为宏大,会比一般菩萨更快成佛。


{返回 索达吉堪布·问答释疑 文集}
{返回网页版}
{返回首页}

上一篇:证悟空性之后,是不是就不受因果业报了?佛陀示现食三个月马麦的果报,这是怎么回事呢?
下一篇:如果是无念的话,那么得道成佛之人岂不是没有善心和爱心了吗?
 市场竞争...违背大乘教义...学佛的人,应当如何调解这种矛盾?..
 对一个学生而言,在学习知识的同时,积累福报有何必要呢?
 有居士在绕佛塔时,左绕感到身心轻松,右绕觉得有压力,不是很舒服,这是什..
 寺院的柱子里长了白蚁,按照戒律又不能杀生,如果不杀的话,怎么保护寺院的..
 对于被杀的动物,我每天如果记得,都会给它们回向,这种回向有意义吗?..
 在家修行、到寺庙修行或闭关...几种修行方式,哪种比较适合我们?..
 您在修行的过程中,有没有接近过自己的前世?如果有的话,能不能透露一下?..
 怎样才能真正将菩提心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呢?
 请问大堪布具体该怎样拔除痛苦呢?
 佛教对生死持什么样的观点?应该怎样对待生死?
全文 标题
 
【佛教文章随机阅读】
 法华经讲演录 (法师品第十)[栏目:太虚法师]
 用自己的成就引导父母解脱[栏目:达真堪布·微教言·2011年]
 因果的真相 第六章(三)穿透愚蠢的心念所造成的生命障碍,才能享受全然的宁静空间[栏目:因果的真相]
 第十册 宗教概说 第七课 道教概说[栏目:佛光教科书 第十册]
 传统中国佛教的制度分析[栏目:李向平教授]
 地藏法门系列 四、地藏法门修行自我鉴定及成就次第[栏目:成观法师]
 净空法师说故事(二) 贰 在家篇[栏目:净空法师说故事]
 浅析朱湘诗中的禅境(杨继光)[栏目:佛教期刊文章选摘]
 The Quail King and the Hunter [Unity][栏目:Buddhist Tales For Young & Old]
 净土大经解演义 第一0三集[栏目:净土大经解演义·净空法师]


{返回首页}

△TOP

- 手机版 -
[无量香光·显密文库·佛教文集]
教育、非赢利、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
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
www.goodweb.top Copyrights reserved
(2003-2015)
站长信箱:yjp990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