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无量香光 · 显密文库 · 手机站]
fowap.goodweb.top
{返回首页}


第十四则:诵普门品的感应
 
{返回 广化律师弘法故事集 文集}
{返回网页版}
点击:5490
  第十四则:诵普门品的感应

  台中市南普陀寺,开山方丈国强法师,七十四年应祖国师友之邀请,回去重建祖庭。回去之后便忙于建设,修建寺院一座,学校一所,大马路一条,工厂一间。国强法师临行之前,尚欠工程款未付清(寺人未知情)。债主屡住寺中找国强法师,均未见到面,因此误会国强法师,故意逃债避不见面,乃诉请法院查封寺产,执行拍卖。事出突然,住众咸感意外和不安,虽经多方之奔波,仍无转机。
  拍卖日期已届,三名学僧奉方丈命,到法院观察结果。距开标时间(九点三十分)仅五分钟,此时方丈和尚在方丈寮诵《普门品》。诵到‘诤讼经官处,怖畏军阵中,念彼观音力,众怨悉退散’感慨万分,向观世音菩萨说:‘菩萨!今日之事,我们是无辜的,虽经多方奔走依然力不从心。唯有请求您老人家慈悲!慈悲!化解怨业,使此一成就僧材之清净道场能够保全,不被拍卖。’说过之后,至诚顶礼。抬起头来忽见本书首页观世音菩萨圣像,显现在法院上空,手持甘露瓶,洒甘露水三下,便消失隐去。待三名学僧回寺,方丈查问拍卖情形。告曰:‘奇怪!离拍卖时间仅五分钟,债主忽然神情慌张,急忙进入投标现场,大叫“撤回!撤回!不拍卖了。”’不可思议地解决了此一讼案。更不可思议的,债主事后竟然作了南普陀寺的护法。此又应验诵《普门品》可消灾除障,真实不虚也。
  录自《阿弥陀经》与《普门品》合刊之诵经持验 

{返回 广化律师弘法故事集 文集}
{返回网页版}
{返回首页}

上一篇:第十五则:神明记识的亲证
下一篇:第十三则:千亿天神愿供养
 第四十则:妄语者法不入心
 第二十一则:教养儿女有义方
 第三则:出家志在断烦恼
 补篇 一、僧俗夜话神异多 (一)引言 (二)菩萨灌顶
 第三十九则:一切女人是我母
 第八则:禀遵佛制不犯戒
 第二十三则:我从此不再喝酒
 第二十五则:素食可青春永驻
 第二十五则:盗僧物者堕地狱
 第二十四则:当急早戒杀素食
全文 标题
 
【佛教文章随机阅读】
 《入中论》第十次课程 第十九讲之:同类因[栏目:入中论讲记·110]
 十八愿(念佛往生愿)成就文四[栏目:纯祥法师]
 敦珠法王史略[栏目:刘锐之上师文集]
 制药研发厂工作,每天都杀数十只老鼠做实验,这样算造业吗?我该怎么办?[栏目:柯日密咒洲·佛法答疑]
 入菩萨行论·阿扎仁波切讲记 第五十九天[栏目:入菩萨行论·阿扎仁波切讲记]
 大悲咒句解 70、波陀摩 羯悉陀夜[栏目:大悲咒句解]
 印度之佛教 第八章 学派思想泛论[栏目:印顺法师]
 以何判别内外道?[栏目:广论学习问答360则]
 学佛做什么[栏目:仁焕法师]
 赶在结束前[栏目:禅门一念·传灯法师]


{返回首页}

△TOP

- 手机版 -
[无量香光·显密文库·佛教文集]
教育、非赢利、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
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
www.goodweb.top Copyrights reserved
(2003-2015)
站长信箱:yjp990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