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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施之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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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施之报
 
一九九一年七月十日,台湾的联合报第三版,有一则标题为「长发义卖十万童家小妹有义举」的报导,其文为:
 
记者吴佩玲/龟山报导
 
住桃园县龟山乡今年才国小毕业的童千芬,决定义卖留了四年的长发救助大陆灾胞,龟山乡公所、代表会和农会昨天联合出资十万元购买。童千芬立即捐出这笔钱,请乡公所代转中华民国红十字总会,作为赈灾之用。
 
童千芬一头乌溜溜的长发,她九月就要上国中,必须剪掉,为了珍惜这一头秀发,童千芬决定义卖,所得用来救济大陆灾民。
 
童千芬的美意,受到地方人士赞扬,龟山乡长曾忠义表示,大陆与台湾虽然一海之隔,但中国人血浓于水的感情,不能因空间距离或政治因素而有所隔阂,义卖赈灾值得鼓励。曾乡长与乡民代表会、农会有关人士商议后,决定集资十万元买下秀发。
 
月德佛的时代,有一个贫穷的女孩子,见人行善布施,心生欢喜,但因自己无钱参与,乃请示月德佛,她可否将自己的头发卖掉布施。月德佛说:如此行施,将来必得大富大贵之报。自此以后,这个小女孩记忆在心,多生累劫,都以自己的头发布施义卖,参与行善,后来感得国王之报,其皇冠甚美,众宝所成。
 
我想报导中所说的小女孩童千芬,布施之法,亦如月德佛时代的贫女,值得他人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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