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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世间律法的态度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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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世间律法的态度

佛法的价值在于从宇宙觉性的立场、从实相的立场来观察我们的生命与世间的一切,从生命的角度来看待一切,可以说是最圆满的。问题的症结是-现实的世界里,每个人的生命都还是凡夫,我们没有办法承负如菩萨的智慧与福德,譬如《金刚经》云:“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,我于尔时无我相、无人相、无众生相、无寿者相……。”这不是一般生死凡夫所能做得到的,所以就会有不同层次的生命价值观及不同的价值标准出现。

我曾听过一位法师说:“出家人只要做得像个‘人’的样子就已经不错了。”,这是一种“人”的价值,太虚大师云:“人成即佛成”,五乘共法里最基本的。在人的立场之下,道家、儒家所谓“道之后有德,德之后有仁,人之后有义,义之后有理,理之后有法”,这个法是指法律。这个“法”很残酷的,它有时会脱离真理,它可以造假,懂法律、玩法律的人会使用技巧而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得到利益;不懂法律的人,就会在上面吃亏。如果将“法律”做为人与人之间的标准,现实与世间的仁义道德就没有办法衡量,谁有仁义?谁有道德?只是各人自由心证罢了,因此世间的“法律”如何用尺寸来衡量呢?

可是我们学佛之人,碰到这个问题怎么办?如果我们也老是用法律来对付制服别人,实在不像个修行人。可是如果今天碰到了,别人跟你玩法律,怎么办呢?不用说什么慈悲、智慧,至少我们要有仁义道德。儒家讲“仁义”,道家讲“道德”,佛法讲“智慧”,世俗人讲“法律”,我们既不能触法,且又必须顾虑法是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在拿捏的尺寸上,就是从慈悲、智慧之立场出发,因为不能伤害众生,又不能姑息众生,所以必须要有大智慧。

“法律很残酷、政治很丑陋、与人相处很难”,我们不能触法,也不要用法律限制住自己,可是又不能太过用法与人相处,可是待人处世仍要有适当拿捏的尺寸。所以我们与人相处之标准要用“仁义道德”,甚至以佛法的智慧尺寸来衡量。修行人对于这些世俗的问题要清楚,像政治、法律要去避免是不可能,但千万别太去碰触、参与,学习运用智慧去回避不受其害,在接触中不受其干扰,运用它而不被它所用,这才是智慧的抉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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